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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房可分别申请或共同申请 与父母同住


发布日期:2008-4-7  信息来源:上海写字楼租售中心

  作为一个家庭申请时,人均住房面积按5口人计算,配售也按5口人计算,不腾退原房的按差额面积配售经济适用住房。

  问:知青返城人员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单独申请时如何计算住房面积?

  答:申请人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配租廉租住房时,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住房面积不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问:因入学等原因,未成年人员将户口迁入亲属家,其父母在他处有住房,是否计算为共居人口分摊住房面积?

  答:不作为迁入家庭共同申请成员,不分摊住房面积。

  问:住军产房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如何计算?

  答:申请家庭居住军产住房,将住房腾退给部队或承诺配售经济适用住房后腾退原住房的,原部队住房不核定为住房面积;不腾退的,按住房实际面积计算。

  问:如果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同,并且两处住房均不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是申请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有或承租的住房,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如两处住房为申请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的,以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问: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外有住房的,是否核定住房面积?

  答: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外住房需计入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面积。

  问:申请家庭住父母房子,父母是农村户口,怎样认定人口、人均面积?

  答:申请家庭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的,人均住房面积按父母现住房面积除以共同居住的全部人口计算。

  问:借住单位公房,本人与单位无任何关系,且不交房租,如何认定住房面积?

  答:承租关系未解除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若承诺腾退单位公房后,此处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问:以前参加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收入和资产情况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能否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答: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收入和资产情况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可以再次申请,配售面积要相应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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