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写字楼出租 | 写字楼出售 | 人才招聘 | 购房攻略 | 装饰装修 | 会员中心
行业资讯 | 写字楼求租 | 写字楼求购 | 上海地图 | 租房指南 | 办公家俱 | 房产社区
项目动态 | 写字楼合租 | 写字楼专题 | 经纪人员 | 房产金融 | 漫画地产 |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 项目动态 | 写字楼专题 | 房产金融 | 购房攻略 | 租房指南 | 漫画地产 | 政策法规
 
上海写字楼租售信息网>> 房产资讯 >> 政策法规  
重庆主城区户籍管理有限制 仅购商品房不能迁入


发布日期:2007-5-14  信息来源:上海写字楼租售中心

    市民陈先生:我户籍在外地,去年在重庆买了一套房子,请问重庆关于办理户籍转移的相关规定?

   市公安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29号)文件规定,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必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购房者本人持《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学历证明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书》、《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且购买成套商品房并实际居住,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均可申请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


合作站点:上海写字楼中心   网站介绍 | 意见与建议 | 上海写字楼租售中心 | 联系我们 租售热线:021-31265344 31266344
免责声明:上海写字楼租售中心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用户使用本站的服务,即认为用户同意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之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上海写字楼租售中心-上海地区最专业的写字楼信息行业网站,--申请友情链接 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dfgasd@sina.com◆◆◆
  Copyright © 2006-2008 http://www.officeso.com   上海写字租售楼中心  ICP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