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约用地 财政给予奖励
我市出台新规,建设层高八层以上、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工业厂房,至少补助20万元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日前出台了《鼓励企业集约用地建设工业厂房奖励办法》,规定对集约用地建设工业厂房的企业予以奖励。
根据《奖励办法》规定,企业工业厂房每栋建设层高在八层以上,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含6000平方米),给予补助20万元;每增加750平方米,给予补助4000元,补助款将主要用于企业购置工业厂房货梯。补助款的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统筹安排,根据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区财政局审核各企业的实际建筑层数、面积和货梯购置情况后予以核拨。
市财政局局长黄强说,节约集约用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这几个方面都与土地资源紧密相关。节约集约用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土地是民生之本,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尽可能地减少失地农民,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节约集约用地,一要靠严格管理,二要以机制激励。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对企业集约用地建设工业厂房实施奖励,其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鼓励企业合理节约使用土地,逐步实现工业用地的效益最大化,建立城市化发展集约用地的引导机制,充分利用我市有限的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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